Yreka, CA, 2001年12月11日,两项州立法使得志愿消防公司很难在不增加财务负担的情况下遵守当前的标准。
SB1207于10月18日通过,根据《加州法规》第8章(calo - osha),包括志愿消防员。在该法案通过之前,志愿消防员不受其规定的限制,因为他们不是加州职业安全和健康法案的雇员。
AB1127于1999年10月签署成为法律。随着这项立法的通过,劳动法的一些条款得到了修改,自愿消防公司每违反一次安全规定将被处以高达25,000美元的罚款。官员们表示,许多志愿消防部门在安全设备方面的装备并不完善。他们声称,要求志愿消防公司达到标准会带来相当大的财政负担,但如果不达到标准,在本可预防的事故发生时,政府机构及其监督机构将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