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管的问题。
很自然,《华尔街日报》在软管问题上有很多话要说。这是一个高效的消防部门最重要的必要条件。没有发动机,没有吊钩和梯子公司,火可以熄灭,但很少没有水,因此,没有良好的软管。有了良好的供水系统,消防栓的压力也就足够了,可以不用手动或蒸汽机,但如果没有良好的软管把水流引到火场,供水系统对于消防来说就毫无价值了。发动机是没有用的,除非大量提供软管。因此,全国城乡都要做好胶管供应工作,胶管质量要高。我们认为不应错过任何机会,让当权者认识到软管的问题对消防部门的正常工作是多么重要。最近,我们注意到有几个例子,由于价格低廉和不完善的水管使大片地区的财产处于危险之中,并导致对消防队员效率低下的指控。这对他们是极大的不公平,他们应该坚决地反对一种所谓的经济政策,这种政策因为廉价而把毫无价值的袜子出卖给他们,从而使他们受到不利的批评。
负责购买消防部门用品的消防委员或消防委员会认为,法律规定他们有义务购买一件有价值的物品,仅仅因为它是由“最低出价者”提供的,这是一种错误的想法。例如,如果他们被指控建造法院大楼,他们不会宣传“建造法院大楼的建议”,然后接受“最低出价者”的出价,而不管他提议建造的建筑的特点。相反,他们将首先决定他们将拥有什么样的建筑,将获得计划和规格,然后将邀请根据这些计划建造结构的建议。他们有权力做完全相同的事情购买软管,或任何其他物品要求消防部门,是一个蒸汽机或一段吸。即使法律要求他们购买最低的投标人,他们也有权利决定种类他们想要的软管,并要求提供这种特殊类型的建议,而不是其他。他们甚至可能选择一个样品作为标准,并要求投标人与该样品竞争。他们可以把他们想要的软管规格完全列出来,就像他们想要建造一座法院一样,并且拒绝接受任何其他的提议。因此,一个部门,即已经彻底测试了某一种软管,并发现它令人满意,不应该”“强迫他们去买一些他们根本不知道的东西,仅仅是因为这些东西的价格更低。”总工程师及其助理应坚持在购买一切有助于提高或损害其部门效率的物品时拥有发言权。通常是市议会的一个委员会进行这些购买,而委员会的任何成员都有必要的实用知识,使他能够明智地进行购买,这是一件很罕见的事情。那些对消防部门的工作负有责任的人,他们的名誉,常常是他们的生命,是那些应该购买消防部门的器材和设备的人。作为讲求实际的人,他们会明智地、经济地、令人满意地做这件事,我们就不会再听到人们抱怨廉价的水管在火灾时爆裂,或抱怨设备装备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