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和警察。

消防员和警察。

辛辛那提消防局长最近发布的一项命令规定,消防员应被委任并宣誓为特别警察,并被要求履行常规警察所要求的职责。该命令中有一项规定,规定消防员在履行警察职责时,不得与房屋保持合理距离。费城也在考虑类似的提议。然而,在后一种情况下,五位消防委员和市议会之间似乎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后一个机构似乎对消防部门的管理方式不满意,急于剥夺专员的所有权力。因此,有人提议废除委员会,而把消防队员的控制权更直接地掌握在他们自己手中。

我们不能不认为,这种给消防队员分配双重职责或分开职责的政策,是不明智的,不明智的,在许多方面会使消防部队士气低落。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人,这是几百年前就已经证明的事实;一个把时间和精力分配在两种利益之间的人,对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公正,这是我们大家每天都看到的事实。再没有比我们大城市的消防队员更重要的职责了,更涉及到公众的利益和福利了。要迅速而有效地执行这项任务,他们必须训练有素,保持警惕,纪律严明,并时刻保持警惕。如果他们被要求或允许从事其他职业,他们就不能是这两种职业中的任何一种。辛辛那提的顺序背诵“以防火灾报警的同时公司的成员从事警察的职责,他们应当由特定的情况下,并使用适当的自由裁量权在给警察或消防责任,他们的服务的紧急情况下可能似乎需要。”这是很容易的,如果一个或更多的消防员在他们认为重要的警察职责,整个城市可能被烧毁,而不要求他们做消防任务。如果他们应该发生在跟踪捕获的一些犯罪提供奖励,很容易看到他们使用“正确的方向”谎言iu自身利益的方向,并希望接受奖励会导致他们继续搜寻罪犯而不是加入他们的公司,还能帮忙灭火。 Owing to the absence of one or two members on police duty, an entire company might be crippled at a critical moment, and its costly apparatus rendered useless, while a conflagration was raging.

提交给费城议会供收养的法令比辛辛那提法令还要糟糕。它规定,市长应将目前受雇为消防员的人数增加到警察队伍中,并应从警察中挑选他认为合格的消防员;并可指派警察担任消防员和警察或两者兼备;他将享有与他现在对警察所拥有的同样的解雇权。

要想使警察和消防局的士气低落,几乎不可能想出一个比这更好的计划:让他们的职责互换——在市长认为合适的时候,今天让他们做消防员,明天让他们做警察。它的效果将是把对所要求的职责知之甚少的人派到每个部门,并在每个部门用一个正规制度和一支纪律严明的部队代替一个随意的部队。因为消防队员一天24小时都找不到工作,这不能为他们四处寻找更多的工作提供一个正当的理由。它们应日夜存放在各自的引擎室,以备任何紧急情况。当这种紧急情况真的发生时,他们被要求从事的艰苦劳动,不仅补偿了他们的空闲时间。现在一个公认的事实是,在火灾的早期阶段,十分钟的服务比在火势蔓延后的几个小时的工作更有价值。我们敢断言,在任何一个城市,凡消防队员被要求把他们的时间分成警察和消防任务,保险费率将立即提高。保险公司的人很容易看到,消防服务将因此受到损害,而财产所有者将被迫支付他们因此暴露的额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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